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

歡迎您搭乘本公司客運服務。為保障旅客與本公司雙方權益,依據交通部相關規定,訂立本定型化契約如下:


第一條(契約成立)

旅客自購買車票或上車之時起,即視為與本公司成立運送契約,雙方應遵守本契約之規定。


第二條(本公司之責任)

本公司應依車票所載日期、時間、路線及班次,安全將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運送至目的地。

因本公司可歸責之事由致班次延誤、取消或旅客受損害時,本公司依法負賠償責任。


第三條(旅客之義務)

旅客應配合本公司之乘車規定,遵守相關安全指引。

搭乘期間,旅客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或其他法律禁止之物品。

旅客應保管自身財物,如有遺失,本公司不負保管責任。


第四條(票務規定)

車票一經售出,應依票面所載班次搭乘,逾期無效。

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)致無法成行者,旅客得申請退票或改票。

退票及改票規定依本公司公告辦理。


第五條(不可抗力)

因天災、交通阻斷、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無法運送時,本公司得不負運送責任,惟應協助旅客辦理退票或改期。


第六條(其他約定)

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本契約以中文為準,必要時得提供其他語文參考版本,但以中文為主。


※本契約條款如有異動,將公告於本公司官方網站,恕不另行通知。

※範例源自 Chat-GPT。